
3.报名地点:永靖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体育股(统办楼107室)或者刘家峡游泳馆前台。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;必须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;签署安全协议书一份。
各乡镇、县直部门、中央省州驻永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游泳爱好者,永靖县户籍各大、中、小学在校学生。
1.参赛人员根据组别可选报两项(每人限报2项),如果某个项目报名人数不足6人,则取消该项目比赛。
1.参加比赛的所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,凡有高血压、心脏病等不适宜进行游泳运动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,如有隐瞒后果自负。
2.组委会在比赛现场提供紧急医疗救助服务,参赛者如有不适应及时寻求帮助。参赛者有义务相互监督,相互激励,如遇有参赛人员受伤或突发疾病,应及时施援并立即通知工作人员。
3.参赛人员须遵守赛事组委会和游泳馆的各项规定,遵守纪律,服从比赛组织者的安排。
4.运动员出发可采用任意形式,出发按以下四个环节执行:(1)听到几声“短哨”声时开始脱去衣服佩戴眼镜。(2)听到“长哨”声时就位。(3)听到裁判员喊“各就位”时身体保持静止状态。(4)听到“鸣笛”后出发。
5.安全第一,参赛人员高度重视安全相关事宜,并自觉爱护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。
2.青少年组冠军、亚军、季军分别奖励300元、200元、100元现金或同等价值的奖品。
3.成人组冠军、亚军、季军分别奖励400元、300元、200元现金或同等价值的奖品。
4.评选优秀裁判员2人,优秀工作人员2人,分别颁发荣誉证书一帧和200元现金或同等价值的奖品。
2、裁判员报酬、奖金或奖品由甘肃坤丰酒业有限公司赞助;物料费用由协办单位承担。
本规程解释权属永靖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,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Kaiyun中国